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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网2023-09-26 09:23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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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海口市发布了一系列旨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一次性现金奖励和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等措施,旨在加强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并鼓励海南省外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海口市。对于迁入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性奖励金额将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最近实施的《海口市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有四个部分和九项条款。
《措施》鼓励海南省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对于从省外迁入海口市并在12个月内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海口市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在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方面,《措施》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被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精英行动”的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和领军企业名单,并获得市级奖励。
其中,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被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将获得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未被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将获得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被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还将额外追加10万元的奖励。
对于首次被认定为“种子企业”、“瞪羚企业”或“领军企业”,并且获得省级“精英行动”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海口市将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和350万元。
《措施》还强调了对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于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海口市将按照省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于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其他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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